民国18年(1929),两广国术馆招收的研究班140名学员中,多是公务员,主要学习简易功夫及器械。为了方便公务员,特设上午7时30分至8时30分及下午5时30分至6时30分两个班。民国24年,广州市政府开办“市府职员公余同乐会”,开展机关体育活动,举办过乒乓球、网球、游泳等比赛,每次都有50多人参加。同乐会还组织了女子网球队。民国36年又组织了“励进会”,举办过乒乓球等比赛,参加者只限于“励进会”会员。
新中国成立后,广州市的机关逐步开展员工的体育活动,最初是乒乓球、篮球。50年代至60年代初,每年都举行机关篮球赛,除市属的机关外,还有省委、省政府、中南局、广州驻军等机关篮球队参加比赛。
1954年3月1日,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发了《关于在政府机关中开展工间操和其他体育运动的通知》后,广州市机关的工作人员,每天按时做操,但坚持了1年多后,做操的人便有所减少。1955年6月,广州市人民委员会、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广州市委员会联合召开了一次机关体育工作会议。市人民委员会属下的单位和党、团所属的56个单位104人出席了会议,副市长兼市体委主任郭翘然作了“继续贯彻前政务院的指示,进一步开展机关工间操和其他体育运动”的报告。通过这次会议,机关体育得到迅速发展。几年后,共有857所机关建立了体育协会。1956年4月,市人民委员会发出《关于省市所属各级机关体协普遍推行劳卫制锻炼的通知》后,机关的体育协会便积极推行“劳卫制”。至1958年,广州市机关开展“劳卫制”的单位有457个,有12632人测验及格。通过开展广播体操、实施“劳卫制”的锻炼和进行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,改善了干部、员工的身体健康,提高了工作效率。中区税务分局在1955年对坚持工间操和其他体育运动的272人调查,体重增加的有35人,精神较以前好的有140人,另外患头痛、痔疮、腰痛等病的均获不同程度的好转。1956年4月,广州市机关青年150人参加一天一夜的军事野营活动,用战斗部队的编制,进行急行军、防空、防毒、夜行军、侦察、遭遇战等演习活动。7月,举行广州市机关小型足球赛,通过比赛选拔队员组成机关足球队。1961年开始遇上3年的经济困难,机关的体育以广播体操为主,1964年逐步恢复了各项体育活动。1964年10月11~14日,为庆祝广州解放15周年,广州市组织了50万人(次)登白云山活动,广州市机关、省直属机关、中南局及市财贸战线等干部、职工2万多人参加了活动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机关体育被迫停止。
改革开放后,特别是80年代,机关体育甚为活跃。1982年举行了市、区、局以上机关广播体操比赛,以后,市属64个区、局机关单位,省41个单位坚持或恢复了工间操制度,其中21个单位被评为开展广播体操优良单位。各局的体育协会也进一步得到健全和发展。
80年代,市机关举行过两次较大规模的运动会。第一次在1983年3月举行,有50多个单位参加了广播体操、乒乓球、篮球等比赛。第二次是在1986年10月举行,有58个单位、2500多人次参加了田径、游泳、羽毛球、乒乓球、广播体操比赛。1982年海珠区和1986年越秀区、荔湾区也举行了机关干部、职工运动会。此外,市机关还举行了不少单项竞赛。如1985年4月举行的乒乓球赛、9月的篮球赛和1987年4月的射击比赛、9月的足球比赛等。
为了巩固和促进广播体操运动,市机关于1986年5月将区、局以上机关分成6个小组,互相进行观摩学习,检查评比。评出郊区、荔湾、越秀、海珠4个区的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、机电局、人事局、工商局、市妇联、广州日报社、市体委等11个开展广播操的优秀单位。领导带头参加体育锻炼,不但提高自身的身体素质,还推动各界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。1986年市政府办公厅举行拔河比赛,副市长杨资元任总裁判。在“迎六运”的“体育集市”上,陈绮绮副市长与群众一起踢毽子比赛。1989年12月广州市举行首届“公仆杯”乒乓球赛,市委书记朱森林、市长杨资元等12位市领导及各区、局、总公司以上干部,共158人参加了比赛。1990年市委办公厅举行迎“五一”系列体育活动,从3月至5月开展了跳绳、踢毽、投篮、拔河、自行车比慢等项目,全厅各部门及基层单位252人次参加比赛。9月1日起,市机关工会用1个多月的工余时间,举行机关“迎亚运”篮球赛,有39个队参加。同年11月21~24日,“龙华公仆杯”网球赛(双打)在沙面网球场举行,参加比赛的有广东省、广州市现职领导及正厅级以上离、退休干部。